第七十四章 衣冠禽兽 (第1/2页)
命相,有成王的面相,也得有成王的命。
司俞算是有相的人,三寸鸿运,足以登天,可惜就是命硬不过比之年轻许多的苏北。苏北风华绝代,一世风流,三两下从司俞手中接管了整个江浙,相比任何一个人要浑厚的多,
却也稀里糊涂的夭折在毫不起眼的荒山野岭。可见天生就算天生有大命相,也未必能够走到最后,反倒是被孙三平说成“赤中焰”,那个在连赵大志都看不清底气的神秘女子口中“福薄”的沈东陵,大灾过后小难轮番而上,至今依旧没把命丢在这个风景如画的江南。
在孙三平的葬礼上,赵大志曾经困惑于死后埋在哪,沈东陵不困惑,他觉的老的时候肯定有一天得回大西北,那时候不管成龙成凤,把身子骨往深山老林里一丢,谁也瞧不见,倒也是个不错的安息之地。
他至今没有什么大志向,只是觉得那么早早死掉有些可惜,人生光彩,有时候有些事不得不为。木桦口中的余爷,那东北大枭雄早已脱离了打打杀杀的低级层次,和紫禁城里姓马的家伙一样改玩对骂的把戏,天知道一句脸红脖子粗的你娘背后,多少人会因此杀的尸横遍野。
这种人不是他想要的,可惜赵大志一直都不信,就像就像狐魅酒吧里霍青霍舞娘从来不相信他是个正经人一样,这大概也就是所谓的物以类别,人已群分,生在江湖,长在江湖,最后依旧要老死在江湖,一个看似滑稽无比却时刻都暗藏凶险的怪圈,把所有人牢牢钉在里面。
沈东陵打发了木桦,脑中一阵发懵,暗暗盘算着这个司俞和己方实力对比,最后不得不悲哀的发现,貌似现在除了自己可怜的身手,所有人都帮不上忙。这好比一头豹子钻进了狼窝里,虽然不怕底下这群小崽子,却对被围的严严实实的狼王也束手无策。他想了半天,依然毫无头绪,毕竟是酒吧的过错,总不见得拿刀逼着人家忍下这口气,何况司俞是条饿狼,怎么肯忍气吞声。
头脑昏沉的沈东陵最后倚在墙上昏昏睡去,木桦中午的时候来了一趟,放下了一盒快餐又快步走了下去,这事沈东陵不让告诉赵大志,也不让告诉吴浩,手下的那些墙头草靠不住,稍微有名望点的,又多半能和司俞扯上一丝半点关系。貌似很强大狐魅酒吧暗中虚弱的要命,他能感觉到这位沈爷的焦虑,却也毫无办法。这里如果是在东北,什么事情都不用考虑,可惜那些骁勇的悍将远在天边,根本帮不上一点忙。
木桦送完饭后,又悄悄在酒吧对面的一间冷饮店里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,人就像个木头桩子一样,脸上面无表情,暗地里却捏了把冷汗。
下午四点左右,一辆红色奇瑞停在酒吧门口,从上面下来四五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子涌进了酒吧里,舞娘这个职业放在艺术圈里刹一听挺高档,但放在酒吧里就成了招蜂引蝶的花朵,虽然拿的比普通员工高出近一倍的工资,但却不怎么受酒吧的约束,除了一些必要的规矩要守意外,算是半个自由身,所以富家公子哥才这么甘当冤大头,毕竟水灵的美人哪都有,要是再一个个守身如玉,那真就没什么看头。
霍青等这群女孩走完了,才锁好车子走了进去。酒吧现在才逐渐上人,等到六点多,天色昏暗,才真正是酒吧热闹的时候,硕大的杭州城有钱人多了去,来这一掷千金的少爷不在少数,不管是真的来借酒消愁还是来勾搭良家妇女,或者就根本为了舞女而来,那个稳坐钓鱼台的老板总不会吃亏
走到办公室里,屋里空荡荡的,所有王怀安留下的东西都被清理的一干二净,就剩下两把椅子和一张沙发,仿佛被人洗劫过。霍青先是愣了愣,随即走到一张椅子坐了下来,冲揉着眼睛的沈东陵冷声道,“出去,从今以后这是我的办公室,没有我的允许,任何人都不准进来。”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